2019年4月16日邮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
有关申请人:
目前保健食品旧系统已停止网上领取意见,审评意见通知书一律采取EMS方式邮寄,我中心不接受现场领取。对于本清单所列产品,我中心已按申请人在申报时填写的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地址,将其审评意见通知书寄出。寄出后10日内未收到审评意见通知书的,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。如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地址发生变更,请尽快到受理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。已邮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如下:
受理编号 EMS邮寄编号
1、国食健申G20160201 1005241067232
2、国食健申G20160926 1005241068632
3、国食健申G20160936 1005241070932
4、国食健申G20161218 1005241071232
5、国食健申G20161631 1005241069032
注:在新的“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”中申报的产品请在该系统(地址:http:// bjzc.zybh.gov.cn)中查询产品审评进度。
原文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