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5月17日邮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
有关申请人:
目前保健食品旧系统已停止网上领取意见,审评意见通知书一律采取EMS方式邮寄,我中心不接受现场领取。对于本清单所列产品,我中心已按申请人在申报时填写的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地址,将其审评意见通知书寄出。寄出后10日内未收到审评意见通知书的,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。如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和地址发生变更,请尽快到受理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。已邮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如下:
受理编号 EMS邮寄编号
1、国食健更G20150417 1005241104632
2、国食健更G20160690 1005241105032
3、国食健转G20150106 1005241107732
4、国食健转G20150136 1005241108532
5、国食健转G20150147 1005241103232
6、国食健转G20160128 1005241106332
注:在新的“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”中申报的产品请在该系统(地址:http:// bjzc.zybh.gov.cn)中查询产品审评进度。
原文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